a1272 发表于 2023-7-15 00:24:10

2023年西藏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9人公告




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区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编配招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昌都市消防救援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9人,其中灭火救援人员69人、消防车驾驶员20人(全部为男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开、平等竞争、选拔人才、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车驾驶员,按照按籍按需定向招录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报考人员需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实行考核积分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聘用。(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





二、招录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昌都户籍或持有昌都市各县(区)居住证人员。





2.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征信信息良好,本人及直系亲属无刑事犯罪或治安处罚记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不信仰宗教,政治审查合格;身心健康、品德良好,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应聘灭火救援人员岗位年龄为1822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军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昌都市三支一扶和青年志愿者年龄放宽到26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1以上驾驶证;具备专业驾驶技巧和基本的车辆故障判断能力,熟知车辆驾驶相关知识和法律,熟悉年检、保险办理等流程,无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无交通犯罪记录,驾驶证连续3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年龄要求为:持有B1驾驶证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A2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综合成绩加分方式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3.持有A2以上驾驶证人员。





4.昌都市三支一扶、备案的志愿者人员。





(加分细则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公示;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另行规定,岗位适应性测试以驾驶技术考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2023年7月11日10时至7月25日18时止)





1.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应聘支队本级灭火救援人员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在卡若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





2.携带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本原件;不接受任何证明性材料。





②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或学籍信息原件;本人驾驶证、职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书等。





③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





④军队和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退出证件原件。(有立功受奖情况的需携带证明性材料)





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市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资料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料提交不齐全的应聘人员,以电话、手机短信、当面或书面方式回复告知。(应聘人员需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备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程序和入职培训,如发现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情况,在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基础上,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三)政治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政治审查;方法为:应聘人员填写《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审查表》后,自行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进行政治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将表格上交报名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逾期未上交政审表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以上两种情况均不进入下一招录程序。





(四)心理测评。通过政治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心理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备注:心理测评为心理测评系统现场评判合格与不合格,每人仅有1次机会,测评为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招录程序。





(五)体格检查。通过心理测评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备注: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招录程序。





(六)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通过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备注:





①体能测试按照《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操作规程及评判细则》执行。(详见附件二)





②体能测试单项成绩为0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招录程序。





③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人员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单独组织。





(七)面试。通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备注:





①参加面试人员数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





②面试以现场问答、情景模拟应变方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形象气质、谈吐举止、对消防救援工作的认知、综合反应能力等素质。





③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低于60分应聘人员,直接淘汰、不予录用。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





1.公示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志愿填报的应聘单位情况,结合该单位竞聘人员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拟聘用人员中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补录。





2.公示线下(线上)发布点: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藏东人社和西藏昌都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5日。





3.公示前,将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聘用。





(二)岗前培训





1.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集中参加支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10时,到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新城联络路南段消防特勤站报到;逾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携带物品另行通知)





2.岗前培训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0日。





3.岗前培训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自愿退出消防救援队伍情况予以辞退;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训练合格后,分配到各县级执勤单位,签订为期1年正式合同。





六、薪酬待遇和保障





1.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发工资标准为7000元7500元之间;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后,预计实发工资为6000元6700元之间。





2.在岗前培训期间(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为3681元。





3.通过岗前培训(试用期)的合格人员,在分配至定向聘用单位后,工资、住宿、被装、伙食等由所在县(区)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现行政府专职消防员保障标准全额保障。





4.在工作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备勤工作制度;每年享受1个月带薪休假,日常轮休、请假等事项按昌都市消防救援队伍其它规定执行。





七、其它有关事项





1.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中任意一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4.以上公告内容,由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通告。





咨询电话:08954926011





举报投诉电话:08954926021





特此公告。





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7月10日





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评分和加分细则.doc





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操作规程及评判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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