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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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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0 21:4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为营造更好的建设审批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非在编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安排



公开招聘政府非在编人员3名,主要从事建设审批手续的受理、审批服务事项的帮办代办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30周岁以下是指未满31周岁,即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能热情服务群众,吃苦耐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因工作性质需要经常性临时外勤,建议为合川区城区常住人员,有固定住所。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其他不宜从事职业技能培训及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3.报名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A区3楼区住房城乡建委354办公室。



4.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信档案学历截图及学位截图纸质件一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经初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笔试



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等内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1月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A区3楼区住房城乡建委35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上午9:00-10:0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数量的1:3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时,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分值100分,60分以下不列入拟聘用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直至分出高低分数)。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本条第四款确定拟聘用人选中的优先次序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住房城乡建委按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本条第四款确定考察次序。



(六)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安排工作。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区政府规定享受同类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非在编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监督电话:85180026、85182279。



八、本简章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85182279。



1.附件1: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x





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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