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开放注册)
搜索
查看: 1263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器乐演奏员招聘7人公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2-22 23:4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器乐演奏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将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聘编制外器乐演奏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聘编制外器乐演奏员7名,分别为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圆号、小号、大提琴、钢琴(艺术指导)各1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热爱艺术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本次器乐演奏员招聘性别不限,年龄为40岁以下(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本次招聘所设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身上有纹身、患有心脏病或其他疾病不适合从事高原地区器乐演奏工作的不得报考。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未与原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流程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9:30至2022年5月31日18: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邮件形式进行。


应聘者下载《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招聘编制外器乐演奏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于2022年5月31日18:30前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业绩证明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歌舞团招聘专用邮箱:xzgwt2020@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籍贯+手机号,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业绩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色同底1寸照片3张(并附电子版)。


3.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上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专业考试方式


报名应聘者,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由区歌舞团统一组织专业考试(考试内容详见附件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体检


1.专业考试合格的应聘者,填写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招聘编制外器乐演奏员政审表(详见附件3),经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审核填写政审意见(主要包括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和社会诚信、违法犯罪等方面内容),报自治区歌舞团招聘办公室。


2.专业考试合格的应聘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政审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聘用


自治区歌舞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及现实表现确定续聘或解聘,被解聘人员自谋职业。


(六)福利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出勤+餐补等方面组成,按月核发,同时由聘用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免费提供集体宿舍,试用期满转正后按规定享受假期。


四、招聘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老师、文老师


联系方式:15263236369 13668166520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10号


西藏自治区歌舞团


时  间:2022年5月10日-5月31日


上午9:30-13:00,下午 15:30-18:30


五、注意事项


1.因参加应聘产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2.如现场应聘人员及家长不遵守招聘公告及考试纪律,无理取闹,提出不合理诉求,经招聘方解释说明仍不听劝阻的,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招聘单位保留向相关部门追责的权利。


3.应聘者一经聘用,须按要求到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开展全职工作,不允许脱产或半工半读。


4.被聘用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由区歌舞团解除聘用。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西藏自治区歌舞团。



附件1: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招聘编制外器乐演奏员报名表.doc


附件2: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招聘编制外器乐演奏员专业考试内容.docx


附件3: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招聘编制外器乐演奏员政审表.doc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开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公务员考试论坛 ( 琼ICP备12002442号 )

GMT+8, 2024-5-3 00:56 , Processed in 0.09837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高考信息网 X3.3

© 2001-2013 大学排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