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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省司法厅政治部考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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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4 15:4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青海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考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公布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海省司法厅面向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年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度考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1.报考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且审核合格的考生;


2. 参加2023年度青海省司法厅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用人民警察考试的考生。(名单见附表1)


二、体能测评地点及时间安排


1. 体能测评地点:西宁海湖体育中心体育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96号)。


2. 体能测评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考生于早上8:30开始入场报到,9:00封闭场地考生禁止入场。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在西宁海湖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内场2号门集合,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布的体能测评项目进行测评。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的实际情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体能测评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按照以下标准执行:30岁(含)以下1000米跑测评标准放宽至≤4′50′,800米跑测评标准放宽至≤4′45′;31岁(含)以上1000米跑测评标准放宽至≤5′00′,800米跑测评标准放宽至≤4′55′。其他体能测评标准不变。


年龄按照《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报考指南》中有关报考年龄规定计算,即: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日以后出生)。


四、递补原则


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相关要求


1.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自觉遵守体能测评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如在测评中发现弄虚作假、代考等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取消体能测评资格,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并按规定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在体能测评前下载并仔细阅读《2023年度考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见附件2),如无异议,请签字确认,并于测评当日上交;


3.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测评前,应按时就餐,着运动装、穿运动鞋;


4. 因怀孕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请于4月6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联系青海省司法厅政治部,确认暂缓测评事宜。


六、测评当日需携带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 笔试准考证;


3. 有审核人签字的《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


4. 签字确认的《2023年考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


联系电话:0971-8247792


附件1:青海省司法厅2023年考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pdf

附件2:2023年考录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承诺书.pdf


青海省司法厅政治部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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