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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招聘13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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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8 20: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高新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优化教师队伍机构,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拟为高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3人。



一、招聘单位



高新区管委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包括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三所学校。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以下简称高新区第一学校),位于渤龙湖科技园,是一所十二年制学校,于2016年9月开办运营。



2.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高新区海洋小外),位于海洋科技园,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于2022年9月开办运营。



3.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高新区华苑小外),位于华苑科技园,是一所十二年制学校,即将于2023年9月开办运营。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三所学校共需招聘工作人员133人,高新区第一学校53人,其中专技岗50人,管理岗3人;高新区海洋小外56人,其中专技岗54人,管理岗2人;高新区华苑小外24人,其中专技岗23人(含校医1名),管理岗1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离校未就业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含辅修证书)、学位证书。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录用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录用资格。



4.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社会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原则上要求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6日(原则上为报名开始前一天),25周岁及以下即1997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在2023年8月31前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2.小学学段在职教师报考需在近五年内具有两年及以上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基础教育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初高中学段在职教师报考须在近五年内具有两年及以上在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或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批准且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内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报考人员教学经历中的任教学段须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匹配或高于报考学段,不含大中专院校及职校任教经历。



3.小学学段教师岗报考人员须达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初高中学段教师岗报考人员须达到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初高中音体美学科教师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报考须达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第一学历需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接本或专升本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5.校医岗要求应届毕业生报考须达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在职人员报考须达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专业资格证书。



6.管理岗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在职人员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专业资格证书。



7.英语学科教师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音体美学科教师以取得学位证为标准)。



8.专技教师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和英语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9.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在聘人员,可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比例名额。



10.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随招聘公告发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4.有严重的劣迹行为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军纪处分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无结论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及用人单位教职人员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tht.gov.cn/)和泰达人才网(http://www.tedahr.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招聘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均在泰达人才网上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5月7日-5月27日



查询审核结果时间:5月7日-5月28日



缴费时间:5月7日-5月29日



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报考学校和岗位,并选择是否接受调剂。



(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与缴费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如因个人缺少相关报名信息未通过审核,须及时补充信息并在5月27日前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与笔试考务费(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以完成缴费人数为最终报考人数,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改报时间:5月30日9:00-16:00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确认自己符合应聘条件方可报名。



(三)笔试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31日-6月2日



笔试时间:6月3日 9:00-11:00



笔试内容:教师岗为学科专业知识(80%)和教育综合知识(20%),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校医岗笔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100%);管理岗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60%)和申论(40%)。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保留小数后两位,未达到合格线的,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对所有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工作的参考,不对考生公布。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笔试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包括副高级以上职称免笔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手写签字);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人员及2021、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学信网与学位网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科目证明;



⑥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职称等级、英语等级、普通话、医师资格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模拟授课的形式,其中音体美教师岗位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环节(不超过五分钟)。校医岗位和管理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后两位。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不具备调剂资格。



专业技能展示环节,报考音乐岗位的考生根据主考方提供的教材歌曲完整作品自弹自唱(主考方提供钢琴);报考美术岗位的考生展示命题速写(主考方提供笔、纸);报考体育岗位的考生结合自己的专业,进行特长展示,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场地有限,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同时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考生在面试现场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抽得的顺序进入备考室独立备考。备考时间为15分钟。考生备课后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现场模拟授课(专业技能展示额外增加5分钟),由考官根据授课(及专业技能展示)情况给出面试分数。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各项测评要素打分。保留主考官各项要素分数,其他考官打分后,在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报考人员每项要素得分的平均分即为本项要素最终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为报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免除笔试的报考人员,其面试成绩(100%) 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体检、考察、调剂和公示



1.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同时进行考察,考察由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2.调剂



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采取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调剂的办法对相关岗位进行补充。进入面试人员未被所报考岗位录用但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按照自愿原则,在不同用人单位同学段同学科招考岗位之间进行调剂。



参加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调剂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调剂人选。



3.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泰达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4.补录



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可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再次启动递补或调剂,但递补或调剂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本环节递补或调剂人员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六、录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后,与天津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工作协议,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负责派遣教师的日常工作考核和管理,职称晋升按照天津市教师职称系列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和泰达人才网上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



3.招聘工作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接受高新区纪委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泰达人才:



022-25295966/5980/5914/5905、022-25274202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高新区社发局:022-84806806



高新区第一学校:022-59830806



高新区海洋小外:022-60270661



高新区华苑小外:022-60270661



附件:2023年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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