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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招聘辅警工作人员10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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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 22:3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公开招聘辅警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勤务辅警(基础防控):浙江省内户籍、性别男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并优先录取。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合同期限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二、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咨询电话:张老师18858071312、傅队长13486007198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录用。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谈人员中从优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若聘用人员不足时,则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三、劳动待遇保障



(一)人均保障经费10万元左右/年,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不设上限。



(二)用人单位提供就餐。



(三)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四)辅警工作满5年,如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定向招录人民警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张老师18858071312、傅队长 13486007198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派出所



2023年06月01日



附件: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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