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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选聘副园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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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7 20: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公开选聘副园长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坐落在新丰镇北新荷路264号,是由新丰镇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省二级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共有两个园区:中心园和横港园。幼儿园先后被评为浙江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幼儿园,嘉兴市教师专业发展研修联盟学校,嘉兴市绿色学校,南湖区德育先进集体,南湖区师训先进集体,南湖区教科研基地,南湖区融合教育联盟园,南湖区清廉学校、南湖区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等。



为了进一步充实学校管理力量,吸收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嘉兴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一名副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1名(事业编制)。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在职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具有丰富的幼儿园管理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四)嘉兴市户籍,年龄要求35 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2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六)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七)现任幼儿园中层(含教研组长)及以上管理岗位,且累计任职年限不少于三年(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6月22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公开选聘副园长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经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任职任教经历证明(须盖单位公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等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后以姓名命名发送邮件至282625009@qq.com邮箱。除邮件投递报名资料外,报考人员还需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考生有关信息。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2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南湖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年龄、身份、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试。



特别说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如不足1:3比例的,取消选聘岗位。



(三)考试



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选聘岗位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1:10(含)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选聘岗位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不足1:10,取消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



考试时间暂定7月1日,具体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前安排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任职任教经历证明(须盖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聘对象,对拟选聘对象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公告(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予以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因本人原因未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替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联系电话:0573-82058367



4.监督电话:0573-82838339,0573-82057223



附件: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心幼儿园公开选聘副园长报名表.doc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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