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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华东政法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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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5 18:07: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依照《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竭诚欢迎海内外精英加盟华政,共创辉煌。



一、学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松江、长宁、凯旋路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设有21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详情可登录学校主页www.ecupl.edu.cn查看)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干部工作等相关经历者优先。



(四)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较强文字表达和理论研究能力,有出色的组织管理与沟通协调能力,满足《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相关要求。



(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的同期毕业人员,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应聘,应具有上海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并在发送报名邮件时一并发送居住证照片)。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4日。



2.报名方式



填写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发送至hzryzp@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他形式的简历)。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详实准确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中所有个人资料,确实没有的信息填无,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的不予审核;



(2)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核者不会收到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以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政审与体检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考察通过者向人事处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老师( 86)021-57090373



沈老师( 86)021-57090194



监督电话:( 86)021-57090280



人事处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



2023年06月14日



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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