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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宜春市靖安县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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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5 21:5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靖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靖安县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共14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政治标准和公开竞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采取竞争性选拔的方式进行,切实把有志从事社区工作的优秀人员选聘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本人或其配偶任一方具有靖安县户籍。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40 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沟通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信息系统;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能够胜任社区工作者工作要求。鼓励长期在社区网格内生活、人缘地缘熟悉人员、高校大学毕业生报考社区工作者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酒驾、醉驾前科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本次招聘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靖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4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8:00至2023年6月30日上午12:00结束。



报名地点:靖安县社区管理委员会(清华大道50号,东门加油站隔壁。)



联系电话:舒畅13576515099,王敏18720669139;



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



县社区党工委对报名人员报考条件进行初审,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低于该比例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社区党工委商定。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基本法律知识、时政热点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遇末位总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入闱体检。体检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行、道德品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主要由社区党工委负责,采取向社区群众、物业、上门了解情况等方式,同时征求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人社局等部门意见进行综合考察。



3.集体研究: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社区党工委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相关事项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研究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报考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社区党工委集体研究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聘用: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考核由社区党工委负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与社区党工委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3.递补:本次招考结束后1年内,招聘人员离职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社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可由后位人员依次替补录入,不再进行招考。



五、工资待遇



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参照现有社区工作者薪酬予以保障。



六、其他事项



1.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社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靖安发布等微信公众号上相关公告。



3.入闱面试、体检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靖安发布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做好相关环节准备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社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附件: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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