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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选聘优秀高中教研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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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8 17:4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晋中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聘优秀高中教研员公告






为加强市级高中教研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全市高中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补充一批研究能力强、教研经验丰富的优秀高中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晋中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建于1977年,是晋中市教育局直属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高考命题改革、教育质量监测、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指导等工作,服务教育决策和师生发展。近年来,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20余项,晋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小学学科课题300多项,1项研究成果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成果二等奖、多项研究成果获得山西省基础教育成果特等奖,先后在全省青年教师技能大赛、试题命制和作业评比、三优工程评比等10多项活动中评为优秀组织单位,为晋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选聘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选聘对象及名额



本次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面向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直属的教学研究室在编在职高中教师和教研员,公开选聘优秀教研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二)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专业技术称号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符合《山西省高端人才分层标准(试行)》(晋组通字〔2018〕18号)相关规定的A-D层次标准人才条件的,可放宽到53周岁及以下(1969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有6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业绩卓著,在本市乃至本省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和引领力,符合《山西省高端人才分层标准(试行)》(晋组通字〔2018〕18号)相关规定的A-D层次标准人才条件;



2.教研经验丰富,教研实绩突出,具有3年以上高中教研员、教研室(学科教研组、教导处、年级组)主任(副主任)、分管教研室(教导处、学科教研组、年级组)校级领导等工作经历;



3.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获得县级以上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县委(市委、省委)联系高级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首席教师等专业学术称号;



4.教育理论扎实,教学功底过硬的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教师,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



5.在潜心教书育人、引领教学改革、推动教科研创新等方面业绩突出,近5年取得以下标志性成果之一:



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不限排名);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著作1部(不含主编、编著、论文集等),或参与编写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专业教材1部(不含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高水平教育教学论文;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并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在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中,指导学生个人或集体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本人获得相应指导教师奖;在教育部以及中国教育学会各学科专委会举办的优质课展评中获二等奖及以上;领衔主持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或其他教学教研团队),工作室在所在市域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突出,个人教学改革经验、教学研究成果在市级以上本学科领域广泛推广,具有一定影响力。



(六)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七)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6.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以上选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各类业绩成果等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



五、选聘程序



(一)基层推荐和现场报名



各高中学校、各县(区、市)教研室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6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晋中市教育局后院平房



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研究生阶段都需提供),在有效核验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3.教师资格证书。



4.业绩材料,只提供五、选聘条件 第(五)项中其中一项相应的印证材料即可。包括:一线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干部履历表(历次填的)、干部信息审核认定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部属公费师范生提供服务期所有考核表),任职资格证书、干部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公费师范生就业协议)、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论著(原件)、论文(期刊原件,知网、万方网、维普网查询网页)研究课题(立项、中期评估、结题文件证书)、专业学术称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证书、文件等)以及其他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复印件1套(所在学校、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分别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申报人员花名表及电子版。



6.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要求高清,不小于200K),个人工作生活照2张,同时报电子版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选聘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晋中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人员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一般于现场审核后,当场反馈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说明具体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告知缺失内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对于需要继续查核的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电话反馈审核意见(请务必提供正确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予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说课、评课、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将通过电话或县(区、市)教育局通知,请及时关注。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于当天公布。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选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85分以上。



(四)体检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并列,按照面试时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体检有关事宜电话或县(区、市)教育局通知。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市教育局成立若干考察工作组,到拟聘人选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考察中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并征求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选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最多递补2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本人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岗位、数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面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选聘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拟聘人选,并进行补充公示。



(六)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教育局将拟聘人选报市委批复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各县(区、市)高中学校和教研室人员,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晋中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市组通字〔2021〕42号)规定,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须签订《服务教育协议书》,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六、组织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354-3806621



举报电话:0354-3806661




附件:1.晋中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聘优秀高中教研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2.晋中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聘优秀高中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3.晋中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聘优秀高中教研员申报人员花名表



     4.晋中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公开选聘优秀高中教研员申报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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