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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选聘骨干教师5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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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2 18:5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公告



  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5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58名,其中小学教师21名,初中教师22名,高中教师15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品行,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2日后出生),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7周岁(1975年7月12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6.须取得报考岗位本学段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涉及年龄、教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11日。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未能于2023年7月1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荣誉证书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12日9:00至7月19日17:00。报名网站为雄才招考平台(网址:www.ixczk.com),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规范、完整、真实、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做到诚信报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第一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以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第一轮面试结果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依据。根据选聘计划和第一轮面试结果,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都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以线上形式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岗位要求和考生自身情况,将以下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提交:①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须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取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④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⑤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材料。



  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第二轮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五)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面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说课、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后续结果择优聘用。



  ※第二轮面试当天同步审核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原件。



  (六)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聘用重要参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因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依据第二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综合考察



  根据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结果,按不高于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第二轮面试成绩并列情况除外)。采用实地考察方式,对拟聘用人选的师德表现、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2.从报名开始到选聘工作结束,请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综合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3.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312-5628212



  技术支持:0312-5629909



  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30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河北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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