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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团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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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5 14:4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市团校2023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上海市团校是隶属于共青团上海市委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学校紧密围绕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需要和共青团工作大局,加强政治建设与政治引领,在学科体系统领下,落实为党的青年工作广泛教育培养干部、开展围绕青年的各项科研咨政、聚焦青年特色人才培养等主责主业,构建教研咨管一体化格局,建设一所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



  在团校高质量发展加速改革新阶段,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学报编辑(专技岗位) 1名



  智库研究人员(专技岗位) 2名



  教学研究与管理(专技岗位) 1名



  科研及培训管理1(专技岗位) 1名



  科研及培训管理2(专技岗位) 1名



  科研及培训管理3(专技岗位) 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备本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一年限制;



  5.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根据岗位要求,应聘学报编辑、智库研究人员岗位需填写附件2报名表;应聘教学研究与管理、科研及培训管理1、2、3岗位,需填写附件3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与笔试、面试考核环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招聘公告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和上海市团校网站(https://www.shstx.cn/)上公布。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团校应聘人员报名表》(按照招聘岗位下载填写附件2或附件3),连同个人简历、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txzp2023@shqgy.com.cn,文件和邮件均命名为:应聘岗位 姓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



  上海市团校组织人事处按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遴选,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审查者不另发通知。如果只有一人符合招聘条件,则招聘工作不再继续开展。



  4.笔试



  由上海市团校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进行)。开考比例一般为1:5,对专业性强,任职条件要求较高的岗位,可适当调整比例,但不得低于1:3。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终止招聘,已经审核通过该岗位报名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突出政治学校建设、教育培训项目管理、青年研究等),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市团校网站公布,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面试



  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各岗位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专业性强,任职条件要求较高的岗位,可适当调整比例,但不得低于1:2),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面试考官小组由上海市团校考官、主管部门考官和外请考官共同组成。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6.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考察



  由上海市团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应聘人员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由我校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上海市团校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绩效、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各类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上海市团校组织人事处 65405800



  监督电话: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 61690035




  附件1:上海市团校2023年公开招聘简章(第二批).pdf



  附件2:上海市团校应聘人员报名表(学报编辑、智库办岗位专用).xlsx



  附件3:上海市团校应聘人员报名表.xlsx







上海市团校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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