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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四川政协报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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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3 15: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24年下半年四川政协报社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以下简称省政协办公厅)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四川政协报社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符合《2024年下半年四川省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考者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业绩成果、荣誉表彰等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任职经历计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热爱新闻事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业务素养,在相关业务领域有专长。



  (4)创新意识强,敢于攻坚克难,有全局观念和开拓进取精神。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7)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其他条件



  详见公告岗位具体条件。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选调生驻村任职时间未满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为四川政协报社专业技术七级岗位1名,岗位要求见《2024年下半年四川省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在报名期限内持以下材料,前往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12楼人事处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东路1号)。



  (1)《2024年下半年四川省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正面蓝底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参加报名。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聘用合同、任职文件、有效工作证明等)。



  (6)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业绩、成果、荣誉表彰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1)在报名时交原件,其他材料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套后,编制目录并装订。



  未在规定报名时限内提交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省政协办公厅根据招聘条件和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将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综合考评、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综合考评。省政协办公厅将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学历、职称、任职经历、工作业绩、奖项表彰等进行综合考评,按照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综合考评不计入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查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1、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钱,不得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3、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4、面试成绩公布。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政协办公厅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政协网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省政协办公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政协办公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省政协办公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省政协办公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省政协办公厅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其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工作表现、性格特征、群众口碑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向其所在单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开展个人征信调查,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政协办公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政协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以及被公示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



  1、2025年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2、在职人员及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省政协办公厅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省政协办公厅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出具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通过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内聘用,聘用后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我厅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省政协办公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省政协办公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及面试考务等问题):



  028-86167174(四川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86167159(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省政协办公厅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下半年四川省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下半年四川省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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