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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市兰州新区人民法院_公安局_消防救援支队招聘8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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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2 23:0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兰州新区高质量快速发展需要,经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兰州新区法院、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8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兰州新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2人,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应急救援专职消防员20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国家,遵纪守法;



(二)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服从意识强,适应集体生活,有志于从事司法辅助、警务辅助、消防救援等工作;



(三)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及工作经历等条件,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



(四)报考新区公安局(除监所医疗救护岗)和消防救援支队岗位的裸眼视力不低于4.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在校(部队)或其它单位学习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或受到纪律处分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



4.按照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5.有其它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新区法院公开招聘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二)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除监所医疗救护岗)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四、报考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招公告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



、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选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20日8:30至2022年9月26日18:00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161,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进行登录)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9月26日18:00自动禁止考生提交或修改报名表。资格初审期间,报名表被退回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6日18:00前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网上报名平台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业务。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前,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选招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可填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初审



2022年9月21日8:30至2022年9月29日18:00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主要进行基本文化素养、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等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根据选招计划,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选招计划或合并选招岗位,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选招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统一公布,选招人员自行查阅;



2.资格复审提交资料应与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保持一致。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选招资格;



3.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其中,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及放宽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



(3)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统一公布,选招人员自行查阅。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能测试



1.报考新区公安局相应岗位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体能测试前须测量身高及视力状况,身高及视力达标者,方可进行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终止招聘程序。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2.报考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应岗位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体能测试前须测量身高及视力状况,身高及视力达标者,方可进行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终止招聘程序。测试科目为:3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



3.报考新区人民法院岗位的无此环节。



(九)心理测试



1.报考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应岗位的,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报考新区人民法院、新区公安局的无此环节。



(十)体检政审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根据岗位性质要求,分别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附加项目进行。



2.体检合格人员填写《政治审查表》,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及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兰州新区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



2.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查实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人员管理



(一)报考专职消防员的拟聘用人员由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岗前培训和试用,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签订聘用合同。报考新区人民法院岗位的试用期3个月、新区公安局岗位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报考专职消防员的由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新区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工作,与消防指战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报考新区人民法院和新区公安局的,根据报考岗位分配相应工作岗位。



六、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兰州新区聘用制工作人员,执行兰州新区聘用制工作人员相应薪酬待遇和晋升办法,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七、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兰州新区纪工委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及体检当天未携带相应证件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具体时间将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通知,考录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按照兰州新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各环节要自觉做好自我健康防护,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健康出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防疫检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近七日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且48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考生方可进入。证件及相关证明不全者不得进入。



2.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兰州新区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提前来新区按要求做好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须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隔离期间所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近一次须为24小时内)方可参加后续环节。



(五)本次招考由兰州新区组织部牵头,新区人民法院、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法院、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兰州新区人民法院0931--5171132



兰州新区公安局0931--5122447



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0931--2903967



监督电话:093112388(转3)



技术服务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兰州新区公安局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9月19日




附件: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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