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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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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1 15:0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兵团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要求,面向社会招聘10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本次公开招聘管理岗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应急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yjglj.xjbt.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三才智能招考平台为指定报名网站,三才智能招考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s://bm.xjsancai.com/web/#/index/11414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10:00至4月28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0日10:00至4月29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20日10:00至4月30日17:00。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2023年5月14 日上午10:0014:00。



笔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时间安排:2023年5月28日



采取线下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要求



招聘工作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查询《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三才智能招考平台报名网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



(2)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MHK成绩达4级证书;



(3)岗位中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交费证明或单位开具的证明);



(4)岗位中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需上传职称证明材料;



(5)考生承诺书(考生须在报名表页面下载考生承诺书模板后打印签字,签字完成后上传扫描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者可在2023年4月20日10:00至4月28日17:00期间登录三才智能招考平台报名网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者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问题的,后果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三才智能招考平台(网址:https://bm.xjsancai.com/web/#/index/11414),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附件2《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



4.报名流程



具体报名流程请考生仔细阅读附件5考生网上报名事项及操作说明。



5.注意事项



(1)考生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虚构内容。考生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报名流程要求报名,考生的报名账号,只限考生本人使用,严禁将用户名、用户密码泄露或者转借给他人。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于4月20日10:00 至4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4月20日10:00至4月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7.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4月30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逾期未成功缴费者不予安排笔试。



8.岗位取消或核减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兵团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通过原渠道予以退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客观性试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性试题)两科,分2套试卷,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共计2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4日10:0014:00



笔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后,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等情况,将于2023年5月25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和三才智能招考平台公布。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组织面试人选资格复审。考生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承诺制。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兵团应急管理局统一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兵团应急管理局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1.兵团应急管理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兵团应急管理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



3.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用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七、监督



兵团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8339



八、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应急管理局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承诺,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子邮箱正确,电话、电子邮箱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本《公告》由兵团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吴老师,2358613;史老师,2358225



技术咨询电话:邵老师17690810071 张老师17699433006



(咨询时间:10:00-19:30)



附件:



1.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



3.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4.考生承诺书



5.考生网上报名事项及操作说明



兵团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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