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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委政策研究室选拔调动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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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4 21:2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共绥化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择优选拔调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政策研究室拟公开择优选拔调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中共绥化市委政策研究室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详见《2023年中共绥化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



绥化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7日以后出生),有综合文字工作经历,素质优秀的可适当放宽1-2岁;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服从公开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任职后存在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以及与我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本人携带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到市委政研室党建政治科(党政办公中心主楼419室)报名。



3.需提供的材料:



(1)《2023年中共绥化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3)全省机构编制网络平台人员信息表原件1份,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公务员录用通知单,《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5)《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及任现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6)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背面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不超过200kb,照片名称为姓名单位,报名时间发送至8100856@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由市委政研室党建政治科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公开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由市委政研室党建政治科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由市委政研室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对公开选调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报考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



2.面试。按照公开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由市委政研室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调整公开选调名额。面试准考证现场发放,领取面试准考证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内容。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名额增加1人作为差额确定考察人选。



市委政研室派出2名以上干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复查人选资格条件。



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若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经绥化市委政研室研究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后,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开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结束后,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七、咨询与监督



(一)市委政研室党建政治科负责对公开选调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解释,联系电话:04558388062;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30分。



(二)绥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58386041。



附件:



1.2023年中共绥化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23年中共绥化市委政策研究室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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